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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第七中学文明公约

发布时间:2022-09-03 12:41 作者:管理员 点击量:

20201030日第十届三次教代会暨第十九届三次工代会审议通过)


为积极推进学校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,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规范从教行为,彰显育人效果,学校特制定文明公约,望全体教职员工遵守执行。


第一部分:文明公约内容

一、爱国爱校,遵纪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遵守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自觉维护党、国家、学校的声誉。

二、坚持真理,弘扬正气。坚持真理,坚持原则,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。

三、明德修身,廉洁自律。加强自身师德修养,积极参加学校政治学习并做好笔记;树立高尚情操,培养高雅情趣,慎独慎微,严于律己。

四、爱岗敬业,严谨治学。热爱本职岗位,敢于担当作为。潜心钻研业务,精心设计每一堂课,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,树立良好学风、教风。

五、尊重他人,团结协作。尊重同事,互相理解,互相促进,团结向上,共同提高;尊重家长,接待家长主动热情,与家长谈话要平等和气;尊重学生,不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
六、师德规范,形象得体。穿着整洁、端庄、大方、得体,不穿露、透的服装(包括露背装、背心、无袖等),裙子及膝为宜;不穿拖鞋、西短裤;男教师不蓄长发,女教师不化浓妆;自觉使用礼貌用语,做到谈吐文雅。不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;不推销或诱导、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;不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要钱物。

七、坚守公德,文明上网。遵守网络规则,杜绝网络脏口恶习,不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,攻击他人。

八、传承美德,培育家风。培育好家风,在家庭和睦、孝老爱亲、子女教育、勤俭持家、邻里和谐等方面作表率。


第二部分:违反文明公约的处理办法

一、学校教职员工(含退休人员)能够自觉遵守学校文明公约,遵守学校日常管理规定,在各项检查评比、创建活动中服从安排,听从调度,顺利完成各自工作职责,没有出现扣分现象的,给予当年财政相应的文明奖、综治奖。

二、学校教职员工(含退休人员)及其家属子女,在学校各项检查评比、创建活动中积极参与、主动作为,做出突出贡献的,学校将给予相应精神或物质奖励。

三、若有违反以上公约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,视情节轻重,学校依据有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。

1.情节较轻者,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,督促改正不良行为;

2.上班上课或各种会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0元;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扣除一个月文明奖;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,扣除半年文明奖,旷工三天以上的扣除全年文明奖。

3.道德讲堂、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文明创建活动未按要求参与的每次扣50元。

4.校内养鸡、养狗、种菜、乱扔垃圾、乱搭乱建和车辆乱停乱放,有损文明校园形象的,在学校卫生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,每人次扣50元,三次及以上扣除一个月文明奖,长期拒不整改的扣除全年文明奖。

5.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或用言语攻击他人,造成不良影响的,扣除半年文明奖;情节严重影响到文明创建的,扣除全年文明奖。

6.违反师德师风进行有偿家教家养、公共场所聚众赌博等活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,扣除半年文明奖。

7.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,如酒驾或醉驾、涉毒吸毒等;涉嫌非法集资或高利贷;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,丑化党和国家形象,诋毁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;歪曲党史、国史、军史,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等情况,被上级通报或被学校查实的,扣除当年综治奖和文明奖。

8.学校教职工发生争吵或引起打架斗殴者,一人次罚款300-500元。情节较严重造成不影响者,扣除半年文明奖、综治奖,影响特别恶劣者,扣除全年文明奖、综治奖。

9.严禁教职工在校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,如若违反,一经发现一人次扣除一个月文明奖,三次以上扣除全年文明奖。

四、教师家属、租住户违反上述条例的按相应办法对房主加以处理。

五、加强舆情监控。办公室安排专人监控意外舆情和网上舆情,一般舆情按信访件办理流程处置,重大舆情由办公室直报校长和书记签批。


第三部分:文明公约的实施办法

1.本文明公约由学校校长室牵头实施,办公室、教务科、政教科、总务科、工会、纪检等相关科室每月进行考核,办公室汇总公示,年度结算。

2.本文明公约相关规定由学校校长室进行解释。

3.本文明公约经常德市七中第十届第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
常德市第七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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